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镇江市丹徒区房产管理局成立于1988年9月,现有在职职工67名。是区政府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(挂镇江市丹徒区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牌子),是主管全区房产业及负责住房制度改革的职能部门。内设四科一室:办公室、财务审计科、房改政策科、房政管理科、物业科。下设四个事业单位:区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、区物业管理中心、区白蚁防治所、区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。近年来,该局充分发挥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职能,以深化房改为契机,以房地产开发为龙头,以房地产行政管理为基础,以强化物业管理为重点,实现直管公房管理体制与市场经济相接轨,走面向行业,面向市场,面向社会的大房管发展思路。尤其是近年来,通过开展行风民主评议活动,以及"三个代表"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,提高和转变了干部群众的思想,牢固确立了弘扬求真务实,讲实话、办实事的工作作风。通过简化办事程序,完善规章制度,提高办事效率。通过深化改革,搞活经营,提高经济效益。扎实的工作,赢得了各方面的肯定,先后被省房改领导小组、省政府房改办授予"经济适用住房建设"、"住房制度改革"先进单位;被区委、区政府授予"扶持经济薄弱村工作"、"预算外资金管理"、"创建国家卫生城"、"新区建设筹资"先进单位;被市房管局、房改办授予2000年度和2001年度先进单位;被市委、市政府授予2000年度'文明单位",被区委、区政府授予2002年度"文明单位"称号和"十佳示范窗口"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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