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
申领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,应提交下列文件、资料:
1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(复印件); 2、
企业章程(含股东协议); 3、
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报表; 4、
托管物业规模、类型证明材料(物业管理委托合同); 5、
注册资本验资证明文件; 6、
企业经营场地证明; 7、
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管理人员的职称有效证件,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;
8、
企业设立批文、企业内设机构文件、企业法人代表任命文件、身份证件复印件;
9、
企业内设部门职责、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及服务经营业绩资料;
10、企业托管物业获市级以上优秀的证明材料。
二、 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有关文件、资料进行预审。
三、 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派员进行实地考察、符合申领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条件的在15日内给予办结完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