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让手续费
产权登记费
房产测绘费
契税
印花税
买方
3元/m2
80元/套
1.5/m2
2%
0.05%
一、文件依据 镇政发[2003]135号 二、办理程序 1、申请人到拆迁单位领取购买经济适用房表格; 2、申请人填完表中自己应填写内容后,交拆迁实施单位签署意见; 3、拆迁单位签署意见后,到市房管局审核; 4、以上各项手续办完后,申请人持申请表和附件材料到市建设局进行申请材料验核。 三、申报材料 1、拆迁补偿协议(原件、复印件); 2、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(复印件); 3、申请人身份证、户口簿;婚姻关系证明(原件、复印件)。 四、办理地点: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(中山西路恒顺酱醋厂对面房管局窗口)电话:8983067
一、文件依据 镇政发(1998)316号文 二、办理程序 1、单位建房(见职工合作建房审批) 2、单位购房 (1)单位持购房申请报告并附购房合同、发票及相关材料,到市房改办申报; (2)市房改办审核后予以备案; (3)单位持房改办备案文书到市房屋产权监理处(房产交易所)交易、登记、领证。